校友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
1 拥护本章程;
2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班学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参加本会活动;
3 对本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
4 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优惠;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
2 关心和支持本会的工作,承担本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3 积极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4 反馈学员工作情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学提供支持和帮助;
5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
1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班校友联合会理事会,理事会采用会长负责制。
2 理事会由荣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执行秘书、理事成员组成。
3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主持召开,或会长委托副会长主持召开。
2 审议会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研究决定秘书处提交审议或批准的重大事项;
5 增选本会领导成员,拟定下一届领导候选人名单。
第十五条 秘书处:
秘书处负责本会日常事务工作和领导成员换届选举工作,秘书长主持本会选举换届新领导班子成员。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和执行秘书三名,另设专职秘书一名。
秘书处职责:
1 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定;
2 提出本会重要机构设置、调整和重要人事任免的议案;
3 负责草拟理事会专项事项议案式整理理事会会议议案;
4 核准申请入会会员;
第十六条 本会领导成员换届程序:
1 由联合会领导成员、会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秘书处推荐候选人员;
2 通过邮政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会员发放新一届联合会领导成员候选名单进行通讯评议;
3 在通讯评议的基础上,秘书处向现任领导成员提交新一届领导成员候选人名;
4 举行换届年会,由参会代表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人选;
5 新一届联合会领导班子成立,办理交接事项。
荣誉会长、会长、副会长、执行秘书任期均为两年。
第四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经费来源:
1 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
2 会费:入会费300元/人,年费200元/人.年(不设上限);
3 其他单位资助。
第二十条 会费由秘书处在会员中聘请义务会计和出纳管理。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六章 解散及资产处理

